各区县(自治县、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按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07]15号文件关于《重庆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和重庆市建筑业企业优秀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由重庆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现将2006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按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07] 15 号文件重庆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建筑业企业优秀经理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由企业自愿申报。 二、 申报程序: 1、市直属企业、中央在渝企业和外地来渝企业,经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后,直接向重庆市建筑业协会申报。 2、区县(市)所属企业向本地建筑业协会申报,经本地建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区县(市)建筑业协会向市建协推荐。 没有成立建筑业协会的区县(市),所属企业可向本地建管部门申报,并经审核、签署意见后向市建协推荐。 三、申报材料: 1、《重庆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一式二份,用A4纸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填报。申报表中的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数据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必须经企业的主管部门签署认定意见(无主管单位企业报送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各一份)。 2、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左右)。 3、当年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材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四、申报时间: 2007年2月28日止,过期不再受理。 五、名额分配: 考虑到先进性、代表性,我们拟定了2006年度重庆市先进建筑企业,建筑企业优秀经理申报名额分配表,请按分配名额申报(分配名额见附表)。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地点:渝中区观音岩捍卫路18号楼4楼 邮政编码:400013 联系人:黎晓辉 联系电话:63522741传真:63522741 特此通知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