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建筑业协会简讯 (第 17期)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众志成城抗震救灾 2008年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地震,四川省及周边地区都受到影响。这场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在地震发生之后,党和国家对受灾地区的情况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做出了紧急决策。5月12日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当前抗震救灾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赶赴灾区,连夜指导救灾工作。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各有关部门都已经行动了起来,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全力抢救每一位伤员,切实保障灾区每一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 我们的人民子弟兵和医疗卫生人员,也已经赶赴灾区,送去物资, 竭力支援。 全国各地、各行各业也都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伸出援手,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支援灾区,争取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灾情发生之后,区建委、区建协快速反应,积极开展各项应对工作。于14日在巴渝都市报刊登了为灾区募捐的呼吁,得到了广大建设系统单位和个人的积极响应,当日就有很多热心的企业纷纷打来电话询问。到目前为止,据协会统计建设系统共有59家建筑企业和建委机关、直属事企业单位干部职工踊跃捐款献爱心,共向灾区人民募款达910031.5元,此次抗震救灾募捐活动得到了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包括一些暂时困难的企业都竭尽所能,纷纷解囊相助,募捐情景热烈感人。 我们,应该有在逆境中前行的勇气和胸怀,地震撼不动我们的坚强意志,却抖擞我民族精神。我们要牢记胡总书记的嘱托,乐观向上,勇于担当,坚定信心,踏实工作,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今后的工作中,为国家的建设添砖加瓦。也请大家相信,我们的国家和人民一定能够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百折不挠,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
一方有难 八方支援 无私爱心 温情传递 涪陵区建设系统抗震救灾捐款情况 序号 捐款单位 捐款金额 序号 捐款单位 捐款金额 1 建委及各科室(站、处) 53830 2 兴达集团 60000 3 泰发建司 31610 4 洪源建司 30000 5 建设公司 25000 6 群洲集团 21310 7 五一集团 20000 8 汉中建司 20000 9 博宇建司 20000 10 拓前公司 15100 11 翔峰建司 14424 12 龙电建司 12320 13 广丰建司 11200 14 新际设计 10400 15 吉力建司 10000 16 城乡建司 13025 17 川佳业建司 10000 18 荔枝建司 10000 19 万美建司 10000 20 百业兴装饰 10000 21 吉通消防 7520 22 蜀龙装饰 7445 23 涪陵九建司 6000 24 天地人实业 6000 25 涪陵二建司 5142 26 明宇送变电 5000 27 武阳建司 5000 28 正峰建司 5000 29 建涪建司 5000 30 晨马建司 5000 31 蓝图建司 5000 32 江洲建司 5000 33 展一建司 5000 34 宁安建司 5000 35 三峡建司 3000 36 万林瑞劳务 3000 37 兴丰宇装饰 3310 38 希望建司 2000 39 法蒂玛装饰 2000 40 巨泓建司 1500 41 乌江建司 2000 42 展新劳务 1000 43 神龙劳务 1500 44 天字集团 2000 45 美帆实业 2000 46 巍海建司 2705 序号 捐款单位 捐款金额 序号 捐款单位 捐款金额 47 星星建司 1440 48 臣德土石方 1000 49 红天建司 1000 50 新冠装饰 2000 51 铭欧劳务 2000 52 涪陵四建司 1000 53 新建筑监理 500 54 设计建司 1000 55 泰途建司 1000 56 坤辉建司 2000 57 中科集团 200000 自行缴纳红十字会 58 中大集团 100000 自行缴纳红十字会 59 大恒设计 34430 自行缴纳红十字会 60 路桥公司 51320.5 自行缴纳红十字会
合计:910031.5元 献爱心”花絮 ★ 重庆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高管人员在郑道红董事长的带领下专程从重庆赶赴募捐仪式现场,当场捐出10万元。据悉,该公司在该次捐款之后再次组织发动集团在外地施工项目部踊跃捐款,长寿、贵州等省内外项目部积极响应。据不完全统计,中大集团共计捐款超过50万元,充分体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 重庆红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在进行企业体制改革,在资金暂控的情况下,仍然筹集1000元到场捐出。 ★ 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一新员工,捐款之时正是他上班第一天,他慷慨的捐出了当天劳动所得全部报酬。 ★ 募捐仪式虽过,但我们向灾区人民献爱心、支援灾区人民的重建家园的行动并未停止。据了解,很多企业和个人(包括已参加了捐款的企业)继续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支援灾区,个别企业捐款已达5次之多。这次地震灾难面前我们涪陵建筑业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凝聚、团结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 ※ ※ 今天,我们对祖国爱得更深 摘自新华时评 北川中学劫后余生的孩子们用齐唱国歌迎来灾后的第一课,电视画面中,战斗在汶川的志愿者身穿“我爱中国”的短袖衫挥汗工作,在天安门广场,在成都人民广场,在西安人民广场,成千上万为地震死难者默哀后的人们,眼含悲泪振臂高呼:“中国加油!”“中国万岁!”这一切,让这些天一次次为灾区人民伤痛流泪的人们,再一次热泪涌流。 这不再是悲痛的泪,而是深沉的泪,是坚强的泪,是对我们多灾多难祖国升华的爱。 突如其来的灾难,日日夜夜的搏斗、流泪、援助和拯救,至痛与大爱,惨烈与悲壮,给我们民族一次特别的精神洗礼。 面对灾难,人们蓦然发现,我们每个人的心底,都有那么一份至诚至深的关爱,我们原来生活在一个充满了善良温暖的世界。当15名空降兵奋不顾身跳向灾区时,当抢险队员舍生忘死创造一个个拯救生命的奇迹时,当贵州山区农妇袁安惠毅然卖掉4支小羊,把相当于她全年收入一半的1000元钱捐给灾区群众时,这份深爱和关怀,让13亿双手紧紧相握,让13亿人亲如一家。 山崩地裂,大难当头,我们身边的平凡人中,竟有那么多舍己救人的英雄。张米亚、谭千秋、苟晓超、吴忠洪,一个个人民教师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诠释了“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一称号的高尚和神圣。他们的壮举证明,我们民族先人后己的美好情操,在人们血脉中不绝流淌,舍生取义的高尚情怀,已深深融入人们的灵魂中。面对重大灾害,共和国以让世界震惊的效率,实施了空前规模的大营救。十几万救灾大军从陆路和空中快速调往灾区,多种卫星实时提供准确灾情图像,各种大型救灾机械大显身手,成千上万的医疗人员云集灾区施救,包括生命探测仪在内的多种先进救生设备广泛应用。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强大国力,支撑起高效有力的救灾机制,最大可能地挽救了生命,最快速度地救济受灾群众。 抗震救灾,是一次民族心的凝聚,是一股爱国情的升华。从此,我们对祖国和民族的爱更加深沉。从此,我们不惧任何灾难和挫折。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身后,都拥有一个温暖、关爱、亲切和强大的祖国。 ※ ※ ※ 地震紧急救助顺口溜 发现生命先送水,未能饮水快补液。 清理口鼻头偏侧,呼吸通畅是原则。 臀部肩膀往外拖,不可硬拽伤关节。 伤口出血靠压迫,夹板木棍定骨折。 颈腰损伤勿扭曲,硬板移送多人托。 ※ ※ ※ 协会动态 ★ 5月5日起协会开始发放第二批职业经理人证书,请参加第二批职业经理人资质培训,并获得资格认证通过的人员,到协会领取相关证书。 ★ 5 月5日协会转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22号),帮助广大建筑施工企业了解市政府对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相关意见。 ★ 创优争先表彰大会后,协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对涪陵区建筑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企业,提高企业形象(在巴渝都市报刊登宣传)。如有愿意参加的企业,欢迎报名参加。 ★ 近期,由我会向中建协推荐参评“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重庆市涪陵建设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黄德忠已获评定,并已通过网上公示。 行业动态 ★ 2008年1月8日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并于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 ★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于5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该办法是针对目前国内工程设计市场存在的设计招标简单地以价格定标、业主忽视知识产权恶意侵占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片面追求形式等问题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该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 建设部发布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了五类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和使用;并要求,出租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设部组织制定了《房屋登记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法律知识之窗 一、建设单位原因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建筑商应承担哪些责任。 在工程建设中,发包人常常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指定材料、设备提供商和分包单位。对于前一个问题而言,由于我国贯彻的是以工程质量为中心的原则,并且这个原则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出台后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即使能够证明问题材料、设备提供商系由甲方指定或者直接由甲方提供,承包人仍不能完全免除自己的责任,这样才能从甲乙双方角度出发,保证工程的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是一个综合的问题,出现质量问题往往是双方混合过错造成的,尽管直接原因在于甲方,如果仅追究其一方的责任,既不公平也不利于建设工程质量状况的提高。对于后一个问题,更多教训体现在乙方对于证据的保留和收集不够重视,开始即未能就由甲方指定分包人丙一事形成书面文件,在施工过程中也没有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会议纪要等,其观点就得不到法院支持。 为此,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发包方指定材料、设备供货商的内容一定要约定在合同中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2、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甲所供材料和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应该拒绝使用,至少应该以书面函件形式就此事交涉的行为证据保留下来,以期在日后诉讼中减少己方过错。 3、甲方指定专业分包人的,应尽量在分包合同中将“甲方指定”的内容反映出来,未能在合同反映的也要在施工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及会议纪要中通过一定语句做出标志。 4、在收取分包单位费用时发票上注明是“配合费”而非“管理费”,前述分包合同中也可以采取这种办法。 5、对于其他可能因发包方过错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方面也要注意,如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变更设计等,乙方应高度重视图纸会审并对设计缺陷提出异议。 6、高度重视证据的保留和收集。在法庭上,一切主张都必须由证据来支撑。这就要求建筑商在工程的全过程重视证据的采集,如采取书面函件往来,会议纪要,甚至谈话录音等。 二、建筑商如何应对垫资风险 自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发布后,工程垫资作为有效处理,将原来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暗箱操作的垫资行为解禁,是一种适应市场发展和国际惯例的进步。然而不可否认,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建筑商的风险增大了。那么,如何应对垫资带来的放大了的风险?我们试着给出以下措施供参考,同时,这些措施也对避免通常情况下的工程款回收风险有着一定的参考价值。 1、重视签约前的评审和调查 具体包括:(1)对招标文件的研究。招标文件虽然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其中的很多内容就是将来的合同条款。所以在投标之前要对招标文件描述的工程范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高度重视,对报价,成本,资金回收等相关方面做可行性分析。否则在正常情形下可以控制的风险就可能在垫资施工过程中放大到无法承受的地步。(2)对建设单位进行资信调查。资信包括资金状况和既往交易信誉两个方面。(3)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风险因素预估并拿出应对措施。具体包括:本单位技术能力;完成垫资项目的风险因素;承接项目的成功率;本单位承接该项目的经济和社会利益。 2、争取工程款的支付担保 虽然在目前市场条件下得到工程款的支付担保较难,但并非完全不可能,一旦争取成功会使垫资款回收和工程款支付得到较好的保障。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行使好抗辩权 合同法规定的抗辩权有三种,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系指合同中约定同时履行义务,在对方没有开始履行或提出履行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后履行抗辩权系指应当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如进度款未支付而停工就是适例。不安抗辩权指应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财产明显减少或将来的履行义务能力明显减弱等情形时可要求对方提供必要担保,若对方未提供担保且履约能力不见好转时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4、做好签证和索赔工作 应该说,任何涉及工程价款增加的事件都须做好签证工作。比如工程量的增加、发包人原因致工期延误、发包方指令变更、发包方增加工程价款的承诺等都应进行签证。索赔指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凭借有关证据获取补偿的行为,补偿包括经济和工期上的。 5、用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抵押权 该“法定抵押权”的担保范围为合同价款,亦即正常结算时应该获得的工程款及相应的损害赔偿如逾期履行的利息、损失等。行使程序为:催告发包人并确定一个不少于2个月的履行期限。行使方式:协议将该工程折价,除依工程性质不宜折价的双方可以协商价格将该工程出卖给第三人并从中优先受偿;拍卖该工程,同样须为性质上可以拍卖的工程。优先性为优先于一般担保物权。如发包人将工程抵押给了银行,承包人的法定抵押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表扬与批评专栏 2008年4月26日下午13点40分左右,由重庆市浩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乾荣)承建,监理单位重庆益民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张荣华)监理的涪陵十六中商住楼工程,塔吊在吊运砂浆过程中,钢丝绳突然断裂,塔吊吊斗从20米左右高空坠落在搅拌机场地(仅离人行道5米左右),所幸无作业人员和行人通过,未造成人员伤亡。 2008年5月10日下午6:25左右,由重庆民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项目经理:卓权利),重庆恒正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总监:程友林)的三兴同景国际项目,在进行层间防护棚拆除作业时,一名拆除工人不慎从防护棚上坠落至二楼钢管平台上(坠落高度约25米),当场死亡。 各建筑施工企业深刻吸取以上事故的教训,立即认真开展在建工程各项安全检查,各项目部也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