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航总局和国家广电总局九个部委于2003年底筹备,至2006年底完成整个编写工作,定于2007年9月起试行,为期一年,然后进入在大中型项目施工招标中必须使用阶段。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资金的招标项目,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招标文件。”从而确定了标准文件的法律地位。标准招标文件涵盖国内工程建设项目所有行业的施工招标中拟强制使用。同时,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通过专业化的建设项目管理,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为配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 ,经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批准,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决定于西安、昆明、北京举办“《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投标实务及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理论与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 1-2、参会须知 3、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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